出勤紀錄保存年限

2016年3月28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 ...,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雇主不得以第一項 ...,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

出勤紀錄置備後應保存多久?是否一定要以打卡紀錄為主?

2016年3月28日 — 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 ...

勞動基準法

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雇主不得以第一項 ...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21 相關法條

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勞動基準法第30條

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 ... 三、簽到簿或出勤卡為勞工出勤之重要紀錄,故定其保管年限為一年。 民國89 年06 ...

雇主應確實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以免受罰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表示,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5年,違反者,依同法第79條第2項、第80條之1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 ...

雇主是否可拒絕提供勞工出勤紀錄及出勤紀錄保存年限為何?

2016年5月25日 — 雇主是否可拒絕提供勞工出勤紀錄及出勤紀錄保存年限為何? 一、雇主不可拒絕提供勞工出勤紀錄。 二、保存期限為5年。 三、未置備出勤記錄罰鍰為9萬元以上45 ...

談雇主置備出勤紀錄之義務

2023年1月31日 — 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規定,雇主就勞工出勤紀錄之保存期限是5年。此應係配合司法實務上所認定工資請求權之時效為5年而規定。至今逾5年之出勤紀錄, ...

勞動基準法置備文件(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出勤紀錄)範本

四、「出勤紀錄」目的在能確實計算勞工每日工作時間,並作為核算勞工工資之具體依據。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及第6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前項 ...

雇主需要保存勞工哪些紀錄?

2023年5月6日 — 出勤紀錄需要包括: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上下班時間、加班時數,工時安排,工作休息時間,休息日,例假日等出勤狀態,以及加班申請單,休假申請單等單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