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勤紀錄保存年限
工資清冊應保存5年;勞工保險條例第10條規定,出勤工作紀錄及薪資帳冊,投保單位應自被保險人離職之日起保存5年;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 ...,2022年12月29日—根據《勞基法》第30條第5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勞動基準法第3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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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雇主不得以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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