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記過救濟

各機關不得因公務人員依本法提起救濟而予不利之行政處分、不合理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公務人員提起保障事件,經保訓會決定撤銷者,自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年 ...,懲戒處分之種類: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公.懲§9Ⅰ)。但對政務官僅得為撤職、申誡兩種處分(公懲§9.Ⅱ)。懲處處分之 ...,2024年3月16日—2020年2月6日,司法院召開第181次會議,通過公務員懲戒法修正草案並函請立法院進行審議,欲將公務...

公務人員保障法

各機關不得因公務人員依本法提起救濟而予不利之行政處分、不合理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 公務人員提起保障事件,經保訓會決定撤銷者,自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年 ...

公務員行政責任及其正當程序、救濟程序之通盤分析

懲戒處分之種類: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公. 懲§9Ⅰ)。但對政務官僅得為撤職、申誡兩種處分(公懲§9. Ⅱ) 。 懲處處分之 ...

【國試論壇】公務人員懲戒與救濟途徑之變革

2024年3月16日 — 2020年2月6日,司法院召開第181次會議,通過公務員懲戒法修正草案並函請立法院進行審議,欲將公務員懲戒制度作大幅變革,修改內容包括更名懲戒委員會 ...

公務人員對於被記大過、記過、申誡懲處結果不服

公務人員對於被記大過、記過、申誡懲處結果不服,如何請求救濟? 依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意旨,保訓會通盤檢討保障法所定復審及申訴、再申訴救濟範圍,並以109年10月5 ...

本會依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意旨,調整公務人員保障法 ...

主旨:本會依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意旨,調整公務人員保障法所定復審及申訴、再申訴救濟範圍,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本會民國109年9月22日109年 ...

獎懲及保障權利篇

記過處分不足以改變公務人員身分,對. 權利未有重大影響,亦未對公務人員身. 分所生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受侵害. 等,僅能提出申訴、再申訴。 阿寶不服行政處分,提出復審 ...

行政法林清老師's post

2020年10月8日 — ... 記過、記大過、申誡⋯等,均為行政處分之性質,未來公務人員不服上開處分,不再循申訴、再申訴之救濟途徑,而改採:復審、行政訴訟的救濟手段。

公務人員不服考績獎懲救濟方式為何?

2.意即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30條及第44條規定,提起復審程序,受考的公務人員對於考績評定各等次(甲、乙、丙、丁)、獎懲(嘉獎以上之獎勵、申誡以上之懲處等)如有不服時,應自 ...

公務員受免職或記過處分得提行政訴訟?

至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記大過處分,並未改變公務員之身分關係,不直接影響人民服公職之權利,上開各判例不許其以訴訟請求救濟,與憲法尚無牴觸。 行政法院四十年判字第十 ...

21 甲公務員於服務機關辦理平時考核時被記過一次

21 甲公務員於服務機關辦理平時考核時被記過一次,得依下列何種法律提起救濟? (A)公務員懲戒法(X) 規範公務人員是否故意違法或過失(B)公務人員考績法(X) 關於公務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