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審再復審

⊙本法復審與申訴(再申訴)程序圖.管理措施或工作條件之處置.例:記大過、警告、職務命令、法.官免兼庭長調任令(釋539).行政處分.例:考績免職(釋243、491)、降.,惟復審、再復.審及申訴、再申訴準用此種制度之先決條件,須將公務人.員保障法草案第十八條「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 ...,第94條.保障事件經保訓會審議決定,除復審事件復審人已依法向司法機關請求救濟者外,於...

⊙本法復審與申訴(再申訴)程序圖

⊙本法復審與申訴(再申訴)程序圖. 管理措施或工作條件之處置. 例:記大過、警告、職務命令、法. 官免兼庭長調任令(釋539). 行政處分. 例:考績免職(釋243、491)、 降.

三、團體或共同復審、再復審、申訴、再申訴制度之建立方面

惟復審、再復. 審及申訴、再申訴準用此種制度之先決條件,須將公務人. 員保障法草案第十八條「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 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 ...

公務人員保障法-編章節條文

第94 條. 保障事件經保訓會審議決定,除復審事件復審人已依法向司法機關請求救濟者外,於復審決定或再申訴決定確定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處分機關、服務機關、復審人或 ...

公務人員保障法§94

保障事件經保訓會審議決定,除復審事件復審人已依法向司法機關請求救濟者外,於復審決定或再申訴決定確定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處分機關、服務機關、復審人或再申訴 ...

公務人員於何種情形下,得提起復審請求救濟?又應向何機關 ...

(一)公務人員提起復審事件,統一由保訓會審議決定,並向原處分機關遞送復審書,經由原處分機關向保訓會提起復審,或直接向保訓會提起,保訓會將函請各機關為答辯。 (二 ...

再復審

再復審. 指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所提起之救濟方式。提起再復審前應先提起復審,不服復審決定,得向 ...

復審事件處理流程

如為本會職掌,本會受理後,先由保障處擬具處理意見,分案送請專任委員初審,再提保障事件審查會審查,最後由委員會議審議決定,期間得視案情需要,邀請復審人或相關機關派 ...

於復審決定或再申訴決定確定後,若欲向保訓會申請再審議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94條第1項規定,申請再審議,係以不服本會所為復審決定或再申訴決定,且具備再審議事由者,始得為之,該法並無就本會所為再審議決定得申請再審議之明文 ...

用語釋義

4.再審議係指復審事件經本會決定確定後,因有法定事由向本會申請再審議之救濟程序而言。 5.不受理指復審(再申訴)事件有復審(再申訴)書不合法定程式不能補正或經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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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復審應附原行政處分書影本。 復審提起後,於保訓會復審決定書送達前,復審人得撤回之。復審經撤回後,不得再提起同一之復審。 復審事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 ...

DesktopOK 11.21 桌面圖示永遠不怕亂

DesktopOK 11.21 桌面圖示永遠不怕亂

大家的桌面上總是擺著一些常用的捷徑,平常要使用時就會相當的方便,但是桌面的圖示一但亂掉,感覺好像就會有那麼一些些不對勁。大概有甚麼情形會遇到桌面圖示亂掉呢?像是有切換螢幕的解析度,或是進入某些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