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法33-2

下列場所應規劃設置適合六歲以下兒童及其照顧者共同使用之親子廁所盥洗室,並附設兒童安全座椅、尿布臺等相關設備:.一、提供民眾申辦業務或服務之場所總樓地板面積五 ...,國內大眾交通運輸、文教設施、風景區與康樂場所等公營、公辦民營及民營事業,應以年齡為標準,提供兒童優惠措施,並應提供未滿一定年齡之兒童免費優惠。,第33條之2(親子廁所盥洗室應規劃設置之場所)【相關罰則】第2項~§90-2.﹝1﹞下列場所應規劃設置適...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33-2

下列場所應規劃設置適合六歲以下兒童及其照顧者共同使用之親子廁所盥洗室,並附設兒童安全座椅、尿布臺等相關設備:. 一、提供民眾申辦業務或服務之場所總樓地板面積五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33

國內大眾交通運輸、文教設施、風景區與康樂場所等公營、公辦民營及民營事業,應以年齡為標準,提供兒童優惠措施,並應提供未滿一定年齡之兒童免費優惠。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33條之2(親子廁所盥洗室應規劃設置之場所) 【相關罰則】 第2項~§90-2. ﹝1﹞ 下列場所應規劃設置適合六歲以下兒童及其照顧者共同使用之親子廁所盥洗室,並 ...

有關「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3

2018年4月26日 — 一、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3-2條及「公共場所親子廁所盥洗室設置辦法」規定辦理。 二、按「下列場所應規劃設置適合六歲以下兒童及其照顧者 ...

33-2、90-2條增修(親子廁所、停車位)::修法行動與消息:

2015年11月27日 — 違反第三十三條之一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交通主管機關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所有權人或管理機關負責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 ...

應以年齡為標準提供兒童優惠措施立法院三讀通過 ...

此外,依據新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0條之1規定,違反新修同法第33條所定適用範圍及一定年齡者,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 ...

立法院三讀通過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

立法院今(27)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少法)修正草案,增訂相關友善親子設施規定,包括特定公共場所附設公共停車場,應保留2 ... 33條之1,規定 ...

建構兒童及其照顧者友善環境內政部訂定親子廁所盥洗室 ...

另依照兒少法第33條之2第1項規定,未來下列場所都應規劃設置適合6歲以下兒童及其照顧者共同使用之親子廁所盥洗室,並附設兒童安全座椅、尿布臺等相關設備:. 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