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法第69條

2022年11月16日—兒少權法第69條主要保護「兒少權法遭受第四十九條或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行為」、「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為否認子女 ...,另外,該法第69條第3項規定任何人,包括孩子的父母,不得於媒體揭露這些兒少的身分資訊,違者依同法第89條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 ...,2023年4月3日—根據兒少權法第69條,包括以下各項事件,例如:兒少遭受第49條或第...

兒少報導踩不得的紅線

2022年11月16日 — 兒少權法第69條主要保護「兒少權法遭受第四十九條或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行為」、「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為否認子女 ...

兒少隱私事件報導限制衛福部:避免對兒少造成不良影響

另外,該法第69條第3項規定任何人,包括孩子的父母,不得於媒體揭露這些兒少的身分資訊,違者依同法第89條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 ...

如何保護兒少被害人的個資?兒少權法第69條

2023年4月3日 — 根據兒少權法第69條,包括以下各項事件,例如:兒少遭受第49條或第56條第1項各款行為,包括:被遺棄、虐待、利用行乞、被緊急安置等情形;兒少施用毒品、 ...

婦幼安全

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兒少權法規定了當兒少遭遇一些事件時,媒體、政府機關跟其他任何人不能揭露足以識別兒少身分的資訊。

法操》【兒少權益保護】什麼新聞可以報?什麼新聞不能報?

2019年3月25日 — 在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法)第69條規範,在一些特定的狀況下,媒體不得對兒童及少年進行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69-全國法規資料庫

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下列兒童及少年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 一、遭受第四十九條或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行為。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69 相關法條

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下列兒童及少年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 一、遭受第四十九條或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行為。 二 ...

媒體自律,別讓孩子成為大人衝突下的犧牲品

保護服務司表示,目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雖訂有對兒童少年隱私權的保護條款,對觸法之媒體或行為人亦定有罰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3條對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 條 ...

2014年1月22日 — 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下列兒童及少年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 一、遭受第四十九條或第五十六條第一 ...

網際網路內容違反兒童及少年相關法規之通報流程

2.違反兒少法第49條或第69條:主管機關應立即通知該IP平台業者網路內容已涉違法情事,應立即移除,並分別依兒少法第97條及第103條裁罰。辦理情形回覆iWIN。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