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本公司應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界定所保有個人資料納入本.方法之範圍,並定期查核確認保管現況。各單位應每年一次查核所屬業務之個人資料檔案清冊,列為自行.,金融業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電腦或自動化設備,並加強安全防護措施。...金融業對個人資料檔案之主...
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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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19 條
- 經濟部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 不動產經紀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 民用航空運輸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 短期補習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 補習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 觀光旅館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辦法
- 經濟部商業司
- 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 民用航空運輸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 補習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範本
- 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 金融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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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 計 畫
- 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範例
- 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實施計畫
- 不動產 經紀人 出租 合約
- 旅行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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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動產經紀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 補習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 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範例
第2條金融業保有個人資料檔案,應依相關法令辦理安全維護事項,其安全維護措施並應能達成左列目的:一、電腦或自動化機器設備之操作應確保個人資料能正確、合法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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