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
A:勞工因天然災害致未出勤,非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不過,天然災害對於交通的影響實在難以預期,基於照顧勞工、維護勞工權益的立場,依據天然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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