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
A:勞工因天然災害致未出勤,非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不過,天然災害對於交通的影響實在難以預期,基於照顧勞工、維護勞工權益的立場,依據天然災...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 自然 災害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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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災害防救法
-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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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98年6月19日勞動2字第0980130513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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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勞委會
-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4條
- 勞工因天然災害原因無法出勤,工資應如何 發 給
- 天 然 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 行政院勞工 委員會 98年6月19日勞動2字 第 0980130513 號函 釋
- 8 25停班停課
-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勞工
- 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
四、事業單位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於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5.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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