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34條之1條文

2022年7月6日—土地法§34-1第一項:「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 ...,2023年11月23日—「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

土地法34

2022年7月6日 — 土地法§34-1第一項:「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 ...

土地法34

2023年11月23日 —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 ...

土地法§34-1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 ...

土地法第34 條之1 實務解析

(土地法第34 條之1 執行要點. 第1 點). #2.共有物所有權全部為公同共有者,共有物所有權全部為之. #3.共有物應有部分為公同共有者,就該應有部分為之。(土地法第34 條 ...

土地法第34 條之1 登記實務

○2第1 項關於多數共有人處理全部共有物之權限規定,旨在保護多數共. 有人之利益及促進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有效利用之立法目的,含有. 促進公益之色彩;與同法條第4 項各 ...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

第1 點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以下簡稱本法條)規定,部分共有人就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以下簡稱建物)為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就共有 ...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修正規定

2023年8月23日 — (一) 部分共有人會同權利人申請權利變更登記時,登記申請書及契. 約書內,應列明全體共有人及其繼承人,並檢附已為通知或公. 告之文件,於登記申請書適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