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34-1最新執行要點重要問題分析

2023年8月28日—【法規】修正「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我國法制規劃上,自始將「民事私權爭議」劃歸普通法院民事庭審理,從國家任務分工 ...,2023年10月5日—甲乙之所以可以出售A土地,是依據現行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 ...,2022年6月24日—土地法§34-1執行時的具體細節仰賴土地法34-1執行要點。而執行...

【法規】修正「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 並自113年1 ...

2023年8月28日 — 【法規】修正「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 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 ... 我國法制規劃上,自始將「 民事私權爭議」劃歸普通法院民事庭審理,從國家任務分工 ...

以多數決先設定地上權方式再出售,通謀出賣共有人土地

2023年10月5日 — 甲乙之所以可以出售A土地,是依據現行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 ...

土地法34-1執行要點修正有哪些?條文前後比較一次看!

2022年6月24日 — 土地法§34-1執行時的具體細節仰賴土地法34-1執行要點。而執行要點經內政部於2017年修正發布,其中涵蓋許多重大修正,本文進行條列式的重點整理。

土地法第34 條之1 實務解析

(土地法第34 條之1 執行要點. 第1 點). #2.共有物所有權全部為公同共有者,共有物所有權全部為之. #3.共有物應有部分為公同共有者,就該應有部分為之。(土地法第34 條 ...

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修正探討

2023年12月18日 — 本法條第1項所定處分,以有償讓與為限,不包括信託行為、交換所有權及共有物分割;所定變更,以有償或不影響他共有人之利益為限;所定設定地上權、農育權 ...

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修正重點(一):多數決有償讓與 ...

2023年8月29日 — 首先,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 ...

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修正重點(二): 多數決併同其他 ...

2023年9月5日 — 為明確此情形之規範,此次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2點第2項修法規範:「於數宗土地或建物併同出賣,他共有人得僅就其共有之土地或建物行使優先購買權。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

第1 點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以下簡稱本法條)規定,部分共有人就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以下簡稱建物)為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就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