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返還擔保金裁判費
書狀名稱,民事聲請返還擔保金狀.相關條文,民事訴訟法第104條第1項.使用說明,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後,要拿回原先到提存所提供的擔保金(現金、定存單或有價證券)。,2021年6月4日—向法院提出聲請,應書立「民事返還擔保金聲請狀」,檢附:訴訟終結之證明文件(例如確...
民事訴訟費用金額_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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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裁判費.備註.聲請迴避.500元.法院職員於有本款之聲請而迴避者,聲請人得於...聲請命返還提存物或保證書.1,000元.聲請回復原狀.1,000元.對於司法事務官之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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