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民營化任務民營化
(A)組織民營化》指將傳統行政組織改制為私法型態之組織,或任務主體為處理其各自的任務,成立私法組織,作為自營公司,又稱「形式民營化」或「組織私法化」。行政實務上 ...,此種民營化型態的優點是,私法的高效率、免除預算法上與公務員薪俸法。...有「實質民營化...
b)組織民營化.被稱為「形式民營化」的組織民營化,仍維持在各該任務主體.(聯邦、邦、地方自治團體等)的既有任務範疇內。任務主體為處.理其各自的任務,成立私法組織 ...
** 本站引用參考文章部分資訊,基於少量部分引用原則,為了避免造成過多外部連結,保留參考來源資訊而不直接連結,也請見諒 **
公營事業組織民營化之法律問題──以 ...
由 林明鏘 著作 · 2013 — ... 民營化,任務民營化,臺灣為執行公營事業組織民營化的政策任務,早期訂有「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作為依據,惟時至今日,民營化已不再侷限於「組織,月旦知識庫-文獻檢索 ...
政府再造之民營化的限制
民營化的適用範圍,以一般事務的執行活動為主,如公車營運、違規拖吊等。舉凡與國家統治權力相關或國家安全相關的事務,則不適合交由民間來經營,例如:立法、司法、警察、 ...
民營化時代的行政法新思維
其次,組織民營化基本上著眼於以私法型態作為行政任務遂行. 的模式,於行政實務上淵源流長,在行政法學的領域中,大體屬於. 行政組織法的課題。於現實上,電力公司 ...
民營化時代的行政法新趨勢*
b) 組織民營化. 被稱為「形式民營化」的組織民營化,仍維持在各該任務主體. (聯邦、邦、地方自治團體等)的既有任務範疇內。任務主體為處. 理其各自的任務,成立私法組織 ...
民營化的基本法律問題
基於前述的理解,本書擬由民營化衍生出的基本法律問. 題之歸納分析為基本出發點,並以國內治安任務能否民營化. 為例,進一步去檢證基本理論實踐後之妥當性,兩者交互激. 盪 ...
民營化的組織設計
... 民營化所有公共事務,民營化的設計可以結合公共與私有組織的合作。民營化時代公共組織功能,包括組織的建立與終結、任務與目標、財貨與服務、運作的區域、受服務對象 ...
民營化(Privatisierung)
「組織民營化」乃是指行政主體為遂行其任務,本身並不親自為之,而是使用公司. 的私法型態為之。這種模式不論在中央或地方均可採行。 「財產民營化」是指將國家或地方自治 ...
行政任務民營化與擔保國家
所謂的「民營化」,. 其泛指了行政任務之執行主體由國家變更到私人的轉移歷程,此概念所描述. 者乃係一種「過程」。而所謂的「公私協力」則係在「合作的行政國家(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