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運用共同信託基金,應遵守本法及下列之規定:一、不得運用於保證或提供擔保。二、不得從事證券信用交易。三、本身管理之各共同信託基金間不得互為交易。四、銀行 ...,共同信託基金信託財產之運用,以下列範圍為限:一、現金及銀行存款,其金額合計不得超過本...
共同信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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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辦法於民國103年10月31日修訂發布後,為健全信託業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之自律機制,本會依管理辦法之授權,亦配合修訂「共同信託基金信託契約條款範本」、「貨幣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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