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證件刑法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表示,如果冒用或偽變造身分證需負刑事責任!依據戶籍法第75條規定:「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 ...,按刑法第339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將國民身分證交付他人,以供冒名使用,或冒用身分而使用他人交付或遺失之國民身分證,足以生...

新聞稿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表示,如果冒用或偽變造身分證需負刑事責任! 依據戶籍法第75條規定:「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 ...

個人資料被盜用 - 智慧查找案例

按刑法第339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戶籍法§75

將國民身分證交付他人,以供冒名使用,或冒用身分而使用他人交付或遺失之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 ...

中華民國刑法-編章節條文

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盜用手機 - 智慧查找案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按刑法第216條規定:「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第220條第2項規定:「錄音、錄影或 ...

偽造文書告訴乃論嗎?偽造文書罪3重點一次釐清!

告訴乃論是指刑法上的「某罪」由有告訴權人或被害人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出希望可以追訴犯罪事實,檢察官、法官才能夠進行追訴與處罰行為人。 如果想要知道那些刑法上的罪名 ...

冒用友人個資申辦信用卡消費二審改判非法利用他人個人 ...

2020年10月19日 —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依刑法第210條規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使該文書者,依同法第216條規定,依偽造、變造文書或 ...

自己偷簽聯絡簿,也算偽造文書!

中華民國《刑法》第212條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 ...

偽造文書會被關嗎?一次弄懂4大偽造文書要件和刑責!

2022年10月5日 — 根據刑法第217條,偽造或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第218條,偽造或盜用公印或公印文者,足以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