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法規

第1條信用合作社之管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照本辦法之規定辦理。第2條本辦法所稱信用合作社,係指依合作社法及本辦法登記成立,並依本辦法專營或兼營信用業務 ...,第1條,為健全信用合作社經營,維護社員及存款權益,適應國民經濟需求,配合國家金融政策,特制定本法。第2條,本法稱信用合作社,謂依本法組織登記之合作社,並 ...,法規內容·一、入社滿二年以上者。·二、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備同等學歷或普通考試以上及格...

法規內容

第 1 條信用合作社之管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照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第 2 條本辦法所稱信用合作社,係指依合作社法及本辦法登記成立,並依本辦法專營或兼營信用業務 ...

信用合作社法(083.02.04修正)

第 1 條, 為健全信用合作社經營,維護社員及存款權益,適應國民經濟需求,配合國家金融政策,特制定本法。 第 2 條, 本法稱信用合作社,謂依本法組織登記之合作社,並 ...

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

法規內容 · 一、入社滿二年以上者。 · 二、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備同等學歷或普通考試以上及格,或曾任 · 三、過去一年認繳股金維持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或過去一年內在 ...

信用合作社法

信用合作社合於一定標準,經全體社員或社員代表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社員或社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商業銀行者,應報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

信用合作社法-編章節條文

信用合作社之設立,應先經中央主管機關之許可後,再向合作社之主管機關辦理合作社之設立登記。 依前項規定設立之信用合作社,非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營業執照,不得營業。

信用合作社法

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 ﹝2﹞ 信用合作社負責人或職員,二人以上共同 ...

信用合作社法| 法規資訊-所有條文

信用合作社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社名。 二、本社所在地;設有分社者,其所在地。 三、業務項目。 四、業務區域。 五、責任種類。 六、社員之資格及入社、出社、除名 ...

金融主管機關受託統一管理信用合作社暫行辦法

2023年12月7日 — 信用合作社個人社員應以符合合作社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之規定,並以居住於合作社業務區域內有正當職業者為限。 現任銀行、合會、保險暨其他金融機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