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時間

結論:·主管機關及多數法院見解認為:勞工連續工作四小時後,就應該休息三十分鐘,嗣後繼續工作四小時後,仍應再給予休息時間至少三十分鐘。·至於如果是「輪班工作」、「 ...,2022年6月13日—2.按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

【勝綸專欄】勞工連續工作四小時,雇主是否就必須給予三十 ...

結論: · 主管機關及多數法院見解認為:勞工連續工作四小時後,就應該休息三十分鐘,嗣後繼續工作四小時後,仍應再給予休息時間至少三十分鐘。 · 至於如果是「輪班工作」、「 ...

事業單位工時排定為「上3下5」或「上3.5下4.5」,是否適法?

2022年6月13日 — 2.按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 「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

勞動基準法-編章節條文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勞工的休息時間該如何訂定?休息時間可以要求待命、備勤嗎?

2023年11月22日 — 勞基法第35 條規定,每當勞工繼續工作滿4 小時,就至少應有30 分鐘的休息。以早上8 點30 分上班為例,原則上雇主最晚必須在12 點30 分給予勞工至少30 分鐘 ...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2. 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午休時間還要配合工作?「待命」算不算工作時間?上班族4權利

2022年12月29日 — 依《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只要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雇主才可另調配其休息時間。

工時制度及工作彈性化措施介紹

2023年11月14日 —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連續工作四小時一定要有30分鐘休息時間?

2023年3月15日 — 依照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只要繼續工作4小時,雇主就應排定給予至少30分鐘的休息時間,但如果是採用輪班制或工作具有連續性、緊急性的話,雇主便可以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