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更正](https://host.easylife.tw/pics/author/yohnu1/201808/YouTubeFake/first.png)
發文更正
一、更正本校於109年3月31日以高科大工字第1094500254號函內說明一之發文字號。二、原說明一之高科大工字第1091500170號函修正為高科大工字第1094500170號函。,2023年2月1日—【公文】更正本局l07年l月25日新北衛食字第1070142691號函(諒達﹚,請查照。;發文日期:...
高雄市政府書函(誤植更正)
- 公文錯誤更正
- 誤植誤繕
- 發文更正
- 誤繕更正函
- 發文 誤植
- 更正附件函
- 公文 主旨 誤繕
- 公文內容有誤
- 公文誤繕更正
- 更正 附件 函
- 公文誤植更正範本
- 更正公文寫法
- 諒達誤植
- 誤植
- 誤植更正函
- 公文內容有誤
- 誤繕更正函
- 公文內容有誤
- 誤植的意思
- 公文誤植更正範本
- 更正公文附件
- 更正 附件 函
- 誤植用法
- 誤植更正英文
- 公文內容有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22日.發文字號:高市府人給字第11030909400號.速別: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附件:.主旨:更正本府110年11月18日高市府人給 ...
** 本站引用參考文章部分資訊,基於少量部分引用原則,為了避免造成過多外部連結,保留參考來源資訊而不直接連結,也請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