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
大學入學資格,須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或同等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經入學試驗及格者。大學修業除醫學院五年外,餘均為四年,但醫學生及師範生須另加實習一年。,Admissions招生公告;重要113學年度法律學系博士班招生考試,2023-12-28;重要113學年度政大法...
大學法施行細則
- 技專校院總量管制辦法
- 109總量
- 教育部
- 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審議基準表
- 教育部 核定 招生名額
- 專科以上學校定義
- 106學年度大學校院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總量
- 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教職員工敘薪原則
- 生師比教育部統計
- 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高職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 技專校院總量管制辦法
- 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 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修正條文
- 總量股票
- 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修正條文說明會
- 教育部生師比規定
- 大學法
- 技專校院提升師資素質實施要點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教育部 寄存
- 技專校院院所系科與學位學程增設及調整審核要點
- 大學法
-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
- 總量管制小組
- 專科學校 以上
大學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設學位學程,其方式如下:.一、直接對外招生或以校、院對外招生之學位學程,應納入各校增設及調整院、系、所、學程與招生名額規劃,報本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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