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34條之1優先承購權存證信函
4.通知優先承買及受領價金之存證信函、回執影本或新聞紙1份(如受取權人戶籍已遷出國外者則需登海外版)。5.受取權人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影本(審查法院有無管轄權)。,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規定:「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二)通知共...
土地糾紛存證信函怎麼寫?專業土地糾紛律師教你10大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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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6日—舉例而言,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當人數超過2分之1且持分2分之1以上...權優先以相同條件購買該筆土地。此時即可寄發存證信函的方式,履行「書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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