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第127條修正理由
2022年2月7日—於民國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之行政程序法第127條規定,增訂了第3項及第4項。,第3項規定:「行政機關依前二項規定請求返還時,應以書面行政處分確認返還 ...,2015年12月11日—修正行政程序法第127條規定,行政機關請求人民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不必法...
公法上不當得利與反面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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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因行政處分.而取得公法上不當得利者應負返還義務之明文。惟其請求之途徑為何,在行.政程序法第127條第3項增訂前,學說上爭議不斷,其中爭議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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