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防治法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中央及地方層級的政府可訂定空氣品質標準並建立監測站,針對空氣污染物質,目前設有78個空氣品質監測站及10個行動監測站。,空氣品質改善變化·執行重點成果·面向一、固定污染源9大對策‧重要行業全都進·行業別排放標準·既存污染源削減·國(公)營事業空污減量·改善鍋爐污染排放·許可管理與燃料 ...,﹝1﹞無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或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未運作而燃燒易生特殊有害健康之物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污染防治(國情簡介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中央及地方層級的政府可訂定空氣品質標準並建立監測站,針對空氣污染物質,目前設有78個空氣品質監測站及10個行動監測站。

空氣污染防制方案 - 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資訊網

空氣品質改善變化 · 執行重點成果 · 面向一、固定污染源9大對策‧重要行業全都進 · 行業別排放標準 · 既存污染源削減 · 國(公)營事業空污減量 · 改善鍋爐污染排放 · 許可管理與燃料 ...

空氣污染防制法

﹝1﹞ 無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或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未運作而燃燒易生特殊有害健康之物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2﹞ ...

空氣污染防制法

無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或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未運作而燃燒易生特殊有害健康之物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易生特殊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國會圖書館

此法立法目的為防制空氣污. 染,維護國民健康、生活環境,以提. 高生活品質。條文內所稱空氣污染物. 是指空氣中足以直接或間接妨害國. 民健康或生活環境之物質。

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總說明

空氣污染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自六十四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布施. 行,歷經八次修正,逐步建構我國空氣污染管制制度。而最近一次修正. 為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九日,茲因社 ...

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嚴重影響附近空氣品質,指綜合觀察空氣污染行為之各項客觀情事,包括排放時間、連續排放久暫、污染態樣、污染程度、 ...

空氣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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