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別人帳號犯法

男子為了報復前女友,遂用前女友的帳號和密碼,購買電腦軟體,男子之行為已觸犯刑法第358條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 ...,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2017年8月9日—1.刑法第358條規定,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

登入前女友帳號網購,男遭法辦

男子為了報復前女友,遂用前女友的帳號和密碼,購買電腦軟體,男子之行為已觸犯刑法第358條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 ...

青少年常見網路犯罪

第358 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隨便登入別人帳號只是好玩?小心觸犯個資法和妨害電腦 ...

2017年8月9日 — 1. 刑法第358條規定,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應予處罰。 2. 刑法第359條 ...

無故登入他人帳號,小心觸法!

2017年7月24日 — 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

隨便登入別人帳號?小心觸犯個資法和妨害電腦使用罪

1. 刑法第358條規定,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應予處罰。 2. 刑法第359條則規定,無故取得 ...

偷偷輸入他人的帳號密碼,進而登入其臉書,是否成立犯罪?

依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成立入侵電腦罪。 要注意的是,必須是行為人「無權 ...

案例(18 )竊取網路遊戲虛擬寶物是犯罪行為

刑法第三五八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 ...

登入他人帳號未遂,如題,在一次偶然的機會

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 ...

家人無故登入私人電腦

2021年7月12日 — 中華民國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