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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010條第2項
1.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一、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二、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 ...,2022年4月13日—民法第1010條第2項規定,夫妻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六個月以上時,夫妻之一方可聲請...
聲請分別財產制,提前確保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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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5日—第2項:夫妻之總財產不足清償總債務或夫妻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六個月以上時,前項規定於夫妻均適用之。夫妻財產制如果不想適用一般法定財產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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