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010條第2項

1.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一、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二、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 ...,2022年4月13日—民法第1010條第2項規定,夫妻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六個月以上時,夫妻之一方可聲請法院宣告改為「分別財產制」。我們知道,如果是以長期分居 ...,第1010條.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一、依法...

第1010條分別財產制之原因(夫妻一方之聲請而為宣告)

1.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一、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 二、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 ...

聲請改為分別財產制,是否須審查分居的可歸責性?

2022年4月13日 — 民法第1010條第2項規定,夫妻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六個月以上時,夫妻之一方可聲請法院宣告改為「分別財產制」。我們知道,如果是以長期分居 ...

民法§1010

第1010 條.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一、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 二、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

民法§1010 相關法條

一、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 · 二、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 · 三、依法應得他方同意所為之財產處分,他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同意時。 · 四、有管理權之一方 ...

民法§1010-全國法規資料庫

... 第1010 條.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一、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 二、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

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 ...

第2 條.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 一、納稅義務人與配偶符合民法第一千零十條 ...

將財產送給小三,元配可請求清算財產

2.民法第1030-2條規定:「夫夫或妻之一方以其婚後財產清償其婚前所負債務,或以其婚前財產清償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除已補償者外,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應分別納入 ...

民法第一千零十條規定註釋

2016年5月16日 — 民法第1010條規定: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一、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 二、夫或 ...

聲請分別財產制,提前確保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2022年8月25日 — 第2項:夫妻之總財產不足清償總債務或夫妻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六個月以上時,前項規定於夫妻均適用之。 夫妻財產制如果不想適用一般法定財產制 ...

不同居已達六個月就可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但,民法第1010條:『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 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