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投票提案權
公民投票提案權

一、公民投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立法院對於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之事項,認有進行公民投票之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我國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92年12月31日公民投票法公布施行後,...

(一)全國性公民投票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我國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92年12月31日公民投票法公布施行後,人民可以用公民投票方式,來決定法律、立法原則或重大政策,施行以來先後舉行5次 ...

** 本站引用參考文章部分資訊,基於少量部分引用原則,為了避免造成過多外部連結,保留參考來源資訊而不直接連結,也請見諒 **

公投法中立法院有公投提案權違憲? 公投審議委員的任命 ...

一、公民投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立法院對於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之事項,認有進行公民投票之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 ...

(一)全國性公民投票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我國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92年12月31日公民投票法公布施行後,人民可以用公民投票方式,來決定法律、立法原則或重大政策,施行以來先後舉行5次 ...

公民投票簡介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我國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92年12月31日公民投票法公布施行後,人民可以用公民投票方式,來決定法律、立法原則或重大政策,施行以來先後 ...

公民投票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我國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92年12月31日公民投票法公布施行後,人民可以用公民投票方式,來決定法律、立法原則或重大政策,施行以來先後舉行4次 ...

公民投票法§14 相關法條

行政院對於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之事項,認為有進行公民投票之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同意,交由主管機關辦理公民投票,不適用第九條至第十三條、第十七條 ...

公民投票法

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七、公民投票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中央選舉委員會對公民投票提案可否實質違憲審查及辦理 ...

中選會通過公投提案已讓雙方陣營對峙情勢更加升高。 (二) 憲法第17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復依公民投票法(簡稱公投法)第1條前段規定 ...

公民投票案得由行政院提出,違憲?

2017年12月13日 — 而過去被稱為「太上皇」,可以否決、認定公投提案的公投審議委員會,則在這次修法中廢除。 至於敏感的「兩岸政治協商」議題,時代力量提出修正動議,兩岸 ...


公民投票提案權

一、公民投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立法院對於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之事項,認有進行公民投票之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我國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92年12月31日公民投票法公布施行後,人民可以用公民投票方式,來決定法律、立法原則或重大政策,施行以來先後舉行5次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我國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92年12月31日公民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