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陳情案件時效
,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視業務性質分別訂定之處理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以日曆天計算30日。十三、公文管制區分為以文管制及以案管制,原則上,一般公文視案情、重要性採取以 ...,有關人民申請與人民陳情案件公文時效計算,辦理時需請民眾補件或補陳,於補件或補陳時間...
常見問答
- 人民陳情案件時效
- 臺中市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
- 陳情案回覆
- 陳情檢舉
- 陳情處理流程
- 請願書範例
- 台北市政府電話
- 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
-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
- 公害陳情系統
-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
- 台北 市政府 電子信箱
- 台中市政府市長信箱
- 陳情 請願 差異
- 陳情檢舉
- 陳情行政程序法
- 行政院院本部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
- 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
-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
- 台北市市民服務專線
- 陳情案回覆
- 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機制之改進
- 行政程序法一事不再理
-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
- 行政院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
人民陳情案件辦理期限,依「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受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第14點規定:「各機關受理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時限為六個工作日,如因內容複雜無法於處理 ...
** 本站引用參考文章部分資訊,基於少量部分引用原則,為了避免造成過多外部連結,保留參考來源資訊而不直接連結,也請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