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陳情案件時效
,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視業務性質分別訂定之處理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以日曆天計算30日。十三、公文管制區分為以文管制及以案管制,原則上,一般公文視案情、重要性採取以 ...,有關人民申請與人民陳情案件公文時效計算,辦理時需請民眾補件或補陳,於補件或補陳時間...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常見問答
- 人民陳情回覆
- 陳情行政程序法
- 陳情檢舉
- 交通部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
- 人民陳情書範例
- 人民陳情範例
- 陳情書效力
- 陳情公文範例
-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
- 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陳情者
- 行政院院本部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
- 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 高雄市
- 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 高雄市
-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
- 人民陳情案件時效
- 人民陳情回覆
- 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
- 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陳情者
- 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
- 人民陳情範例
- 人民陳情範例
- 臺北市政府單一陳情系統作業程序
- 台中市1999案件查詢
- 台北市人民陳情
- 陳情笛子
人民陳情案件辦理期限,依「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受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第14點規定:「各機關受理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時限為六個工作日,如因內容複雜無法於處理 ...
** 本站引用參考文章部分資訊,基於少量部分引用原則,為了避免造成過多外部連結,保留參考來源資訊而不直接連結,也請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