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親屬稱謂表
民法親屬篇第967條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民法親屬篇第968條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 ...,(一)血親之親系及親等圖.外.高.祖.父.母.四.四.高.祖.父.母.五.五.外.曾.伯.叔.祖...表.姊.姊....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四百六十三條,“血親關係是指兩人.間基於一人為另一人之後裔,或兩人有共同祖先而存有之聯繫。”前者是指祖父母、父母、子女的關係,如父母是祖父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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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等表
民法親屬篇第967條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民法親屬篇第968條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 ...
(一)血親之親系及親等圖
(一)血親之親系及親等圖. 外. 高. 祖. 父. 母. 四. 四. 高. 祖. 父. 母. 五. 五. 外. 曾. 伯. 叔. 祖 ... 表. 姊. 姊. 表. 兄. 弟. 姊. 妹. 二. 己. 身. 二. 兄. 弟. 堂. 兄.
什麼是四等親以內的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呢?
1、直系: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親、子女此類親屬關係。 · 2、旁系:指直系以外之親屬。 · 3、血親:具有事實上血緣聯繫之親屬,及法律上血緣聯繫(收養)之親屬。
親等表
民法第969條:. 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民法第970條:. 姻親之親系及親等之計算如左: 一血親之配偶,從其配偶之親系及親等。 二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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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屬關係之一。 親家(血親之配偶之血親):無法律上親屬關係。 姪子/女(兄弟之子女)、外甥/女(姊妹之子女):與自己為3親. 等旁系血親。 表兄弟姊妹(姑媽 ...
親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四百六十三條,“血親關係是指兩人. 間基於一人為另一人之後裔,或兩人有共同祖先而存有之聯繫。” 前者是指祖父母、父母、子女的關係,如父母是祖父母的 ...
稱謂表
《八》姻親家族稱謂【因結婚而形成的親屬關係】 . ... 表親親屬. 父親之表姊/ 表妹先表姑母. 表姑媽/ 表姑姐表姪/ 表姪女. 《二》母系家族長輩稱謂. 2 母系:以女方來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