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折舊年限
A: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第77-1條規定,營利事業修繕或購置固定資產,其耐用年限不及二年,或其耐用年限超過二年,而支出金額不超過新臺幣八萬元者,得以其成本列為 ...,,國稅局定義「單價超過8萬,且耐用年限超過2年」的資產可計算折舊/攤提,若不符合這個...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計算 - kathle40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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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8日—若要列為固定資產生財器具亦可。二、電腦耐用年限為3年。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51條修定後,可以不用採修定前+1的方式,可以採預計殘值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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