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願法

依請願法第二條規定:「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其權益之維護,得向職權所屬之民意機關或主管行政機關請願」。人民欲向立法院請願,應以書面方式函寄本院(地址:台北市 ...,「請願」是民意表達最直接的方式,隨著民主思潮的發展,人民直接向立法院提出請求的案例日益增加。人民請願文書由秘書處辦理收文手續後,交由程序委員會審核其形式是否 ...,民國58年12月5日(現行條文)·第一條(適用範圍)人民請願,依本法之規定。·第...

民眾(個人)如何向立法院請願?

依請願法第二條規定:「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其權益之維護,得向職權所屬之民意機關或主管行政機關請願」。人民欲向立法院請願,應以書面方式函寄本院(地址:台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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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願」是民意表達最直接的方式,隨著民主思潮的發展,人民直接向立法院提出請求的案例日益增加。人民請願文書由秘書處辦理收文手續後,交由程序委員會審核其形式是否 ...

常用法規

民國58年12月5日(現行條文) · 第一條 (適用範圍) 人民請願,依本法之規定。 · 第二條 (得請願之事項及受理機關) · 第三條 (請願事項不得牴觸憲法或干預審判) · 第四條 (應 ...

請願法

﹝1﹞ 人民請願應備具請願書,載明左列事項,由請願人或請願團體及其負責人簽章: 一、請願人之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址;請願人為團體時,其團體之名稱、地址 ...

請願法

所有條文 · 一、請願人之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址;請願人為團體時,其團體之名稱、地址及其負責人。 · 二、請願所基之事實、理由及其願望。 · 三、受理請願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