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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召家庭發生重大事故
第二款:.家庭發生重大.事故,必須本.人處理者。一、直系血親、配偶、直系姻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死亡,自死亡.日起至出殯日止,正值召集期間.者。死亡證明書 ...,第二.款:.家庭.發生.重大.事故.,必.須本.人處.理者。四、父母、.配偶、.子女或.三等親.內之旁....
執行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範圍基準 ...
第二.款:.家庭.發生.重大.事故.,必.須本.人處.理者。四、父母、.配偶、.子女或.三等親.內之旁.系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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