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送審作業須知
依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申請教授資格審定者,應填具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並繳交下列書件:.一、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送審者: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相關服務年資 ...,(一)學位送審: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及第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送審講師及...
法規內容
- 學校總量管制
- 專科以上學校意思
- 教育部
- 總量管制
-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送審作業須知
- 生師比教育部統計
-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送審作業須知
- 專科以上學校意思
- 教育部 核定 招生名額
- 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線上服務系統
- 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修正條文
- 專科學校 以上
- 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審議基準表
- 大學法
- 總量管制小組
- 專科以上學校 總 量 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 修正 條文
- 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教職員工敘薪原則
- 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修正條文說明會
-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送審作業須知
- 109 學 年度 各 學制 班 別 招生 名額 保留 比率
- 教育部 寄存
- 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高職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 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教職員工敘薪原則
- 資源條件考核之各項列計原則說明
- 專科學校以上
法規內容·1、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書影本。·2、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3、學位論文及個人其他學術、專業成績證明文件或資料。·4、以國外學歷送審者,另應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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