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回提存物存證信函
1.撤回假扣押執行及撤銷假扣押裁定,並於接獲裁定10日後,向法院聲請「撤銷假扣押裁定確定證明書」。·2.向債務人發存證信函催告,內容敘明「倘因假扣押致其權益遭受損害, ...,催告行使權利存證信函(返還擔保金),本人與台端前因○○假扣押事件,經臺灣○○地方法院○年...
擔保提存人如何取回提存物:
- 返還提存物聲請狀
- 訴訟終結後供擔保人證明已定二十日以上之期間催告受擔保利益人行使權利而未行使或法院依供擔保人之聲請通知
- 民事聲請返還擔保狀
- 強制執行 反擔保金
- 民事聲請返還擔保物聲請狀
- 民事訴訟法第104條第1項第3款
- 民事聲請通知受擔保利益人行使權利狀
- 催告存證信函
- 聲請返還擔保金裁判費
- 領回擔保金存證信函
- 擔保 聲請
- 反擔保 敗訴
- 取回提存物存證信函
- 法院提存 存證信函
- 房客提前解約存證信函範例
- 存證信函英文版
- 停止 執行 擔保金 取 回
- 催告存證信函
- 聲請返還提存物
- 聲請返還擔保金裁判費
- 民事聲請通知受擔保利益人行使權利狀
- 存證信函提存
- 存證信函的意義 存證信函表格
- 返還擔保金 確定 書 要 多久
- 取回提存物存證信函
提存物(可至台南地方法院網站之書狀範例→本院常用範例區→提.存→下載提存3(假扣押)或4(假執行)之檔案):.1、已寄發之存證信函影本及對方已收受之送達回執正本。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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