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修正條文

公民投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總說明.公民投票法(下稱本法)修正案於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總統.公布,其中將原訂於本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有關提案函及表件 ...,二、有關法律、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案,行政院、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自治條例提案,並送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審議。,提案合於本法規定者,主管機關應依該提案性質分別函請相關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於收受該函文後...

公民投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總說明

公民投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總說明. 公民投票法(下稱本法)修正案於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總統. 公布,其中將原訂於本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有關提案函及表件 ...

公民投票法§30

二、有關法律、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案,行政院、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自治條例提案,並送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審議。

公民投票法

提案合於本法規定者,主管機關應依該提案性質分別函請相關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於收受該函文後四十五日內提出意見書,內容並應敘明通過或不通過之法律效果;屆期未提出者,視 ...

公民投票法修正條文奉總統於107年1月3日公布

中選會說明,本次修法重點除將全國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改為中選會、投票年齡降為十八歲等外,也大幅降低提案、連署及通過門檻,日後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如以第14任總統副總統 ...

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公民投票法自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布施行後,歷經三次修正,. 最近一次係於九十八年六月十七日修正施行。為方便投票權人履行其投. 票參政權利,確保公民投票權之 ...

公民投票法

2021年9月19日 — 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4﹞ 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第3條(主管機關).

行政院會通過「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蘇院長指出,公投法在眾多有志之士長年共同努力下,終在去年1月修正通過,大幅下修提案、連署及通過門檻,其本意是讓人民得以實踐「直接民主」。2006年內政部為了便民,免 ...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我國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92年12月31日公民投票法公布施行後,人民可以用公民投票方式,來決定法律、立法原則或重大政策,施行以來先後舉行4次 ...

公民投票法

立法院有憲法修正案提案權,公民有憲法修正案複決權,通過這兩關才能完成修憲。 由立法委員提交的修憲提案:必須要先獲得所有立委1/4的連署支持,然後全案才透過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