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收集

一、有前條第二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二、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三、不能向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告知。,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規定:「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什麼是「間接蒐集」? 如何合法「間接蒐集」個人資料?

一、有前條第二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 二、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不能向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告知。

什麼是利用個人資料的「特定目的」與「必要範圍」?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規定:「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

個人資料保護法

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 ...

個人資料保護法§11-全國法規資料庫

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但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並經註明其爭議者,不在此限。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 ...

個資法系列-如何合法蒐集、處理與利用個人資料?|法務長 ...

2019年12月7日 — 企業要求新進人員繳交許多個人資訊內容,讓人不禁疑問必要性和蒐集合法性?今天個人資料隱私意識提高、個資法規範下,如欲合法蒐集、處理與利用, ...

個資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的帝王條款

個人資料保法第5條規定,「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 ...

圖解個資法|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的原則

2012年10月25日 — 蒐集這些資料的目的是為了在緊急情況下能聯絡到員工的關係人,因此這些個資就僅能做為緊急聯絡之用,不能視其為員工的親朋好友,就對其推銷公司的產品。

在什麼情況下,才能夠「合法利用」他人的個人資料?

2017年7月18日 — 可以合法利用個人資料的情形 · 法律明文規定; · 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 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 為防止他人權益 ...

如果違法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2020年11月12日 — [3]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條第1項:「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損害因天災、 ...

有哪些資料是受到特別保護的特種個人資料?應如何合法 ...

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屬於特種個人資料,原則上是不能蒐集、處理或利用。除非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但書規定的6種情況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