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軟體支出金額在6萬元以上者分三年攤銷
購置耐用年限2年以上且金額1萬元以上之機械設備、資訊.軟硬體設備、運輸設備(含車輛所需之各項配備及貨物稅)及雜.項設備之支出。二、依據本總處訂定「中央政府第一 ...,2009年9月21日—至於未攤銷費用實務上,多以耐用年限二至三年的模具或軟體等,因金額較大且不是...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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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而支出金額不超過新臺幣八萬元者,得以其成本列為當年度費用。但整批購置大量器具,每件金額雖未超過新臺幣八萬元,其耐用年限超過二年者,仍應列作資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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