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符合本項補助對象之男性,歡迎提出申請);緊急生活扶助·高雄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措施簡介;子女生活津貼·高中職以上子女學雜費減免認證;兒童托育津貼 ...,一、本人及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子女部分: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超過新臺幣五萬元之部分,最高補助百分之七十,每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十二萬元。二、未滿六歲之子女:凡在健保 ...,2023年9月26日—1.本人及6歲~未滿18歲之(孫)子女參加全民健保:3個月內自付醫療費...

單親及特境家庭福利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符合本項補助對象之男性,歡迎提出申請) ; 緊急生活扶助 · 高雄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措施簡介 ; 子女生活津貼 · 高中職以上子女學雜費減免認證 ; 兒童托育津貼 ...

一、本人及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子女部分: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超過新臺幣五萬元之部分,最高補助百分之七十,每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十二萬元。 二、未滿六歲之子女:凡在健保 ...

照顧單親、特殊境遇家庭,政府提供各項扶助措施及補助!

2023年9月26日 — 1. 本人及6歲~未滿18歲之(孫)子女參加全民健保:3個月內自付醫療費用超過3萬元,超過3萬元部分最高可補助70%,每人最高12萬元/年。 2. 未滿6歲之(孫)子女 ...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一、本人及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子女或孫子女: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超過新臺幣三萬元之部分,最高補助百分之七十,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十二萬元。 二、未滿六歲之子女或孫 ...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一、本人及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子女或孫子女: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超過新臺幣三萬元之部分,最高補助百分之七十,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十二萬元。 二、未滿六歲之子女或孫 ...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一、本人及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子女或孫子女: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超過新臺幣三萬元之部分,最高補助百分之七十,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十二萬元。 二、未滿六歲之子女或孫 ...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4

本條例所稱特殊境遇家庭,指申請人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及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且家庭 ...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項目

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各縣市政府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審核提供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 ...

申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應符合哪些條件?

申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應符合哪些條件? · 1.六十五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 2.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