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48條第1項

又權利之行使,是否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應就權利人因權利行使所能取得之利益,與他人及國家社會因其權利行使所受之損失,比較衡量以定之。倘其權利之行使,自己所得利益 ...,民法第148條第1項:「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第737號民事判例:「查權利之行使,是否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應就 ...,按民法第148條第1項規定:「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

【民法第148條】倘權利之行使,自己所得利益極少而他人及 ...

又權利之行使,是否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應就權利人因權利行使所能取得之利益,與他人及國家社會因其權利行使所受之損失,比較衡量以定之。倘其權利之行使,自己所得利益 ...

權利濫用

民法第148條第1項:「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 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第737號民事判例:「查權利之行使,是否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應就 ...

權利濫用禁止之具體判斷標準

按民法第148條第1項規定:「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 為主要目的。」至其具體判斷標準,依最高法院71年度台上字第737號判例意旨,. 謂「權利之行使 ...

民法§148 相關判例

要旨:. 民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係規定行使權利,不得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若當事人行使權利,雖足使他人喪失利益,而茍非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即不在該條所定範圍之內。

民法§148 相關法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民法(民國110 年01 月20 日) EN 本 ...

民法§148 相關法條

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 ...

民法§148

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憲法法庭裁判(新制) · 大法官解釋(舊制) · 判例 · 法條.

民法§148-全國法規資料庫

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憲法法庭裁判(新制); 大法官解釋(舊制); 判例; 法條.

民法名詞解釋- 權利失效法理&權利濫用&誠實信用原則

2020年9月4日 — 第148 條(權利行使之原則) Ⅰ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Ⅱ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名詞解釋

民法第148條(權利行使之界限)-1分鐘AI白話文解說

民法 第148 條(權利行使之界限) · 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