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

2018年4月16日—法規內容·一、修業年限至少二學年;自第二師資類科起每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應修習達一學年以上。·二、每學期均應修習課程。·三、另加半年全時 ...,2018年4月16日—各大學申請設立師資培育中心(以下簡稱師培中心),應經校務會議通過,並檢具申請計畫書及相關證明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師資培育審議會 ...,2018年4月16日—各大學申請設立師資培育中心(以下簡稱師培中心),應經校務會議通過,並檢...

法規內容

2018年4月16日 — 法規內容 · 一、修業年限至少二學年;自第二師資類科起每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應修習達一學年以上。 · 二、每學期均應修習課程。 · 三、另加半年全時 ...

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

2018年4月16日 — 各大學申請設立師資培育中心(以下簡稱師培中心),應經校務會議通過,並檢具申請計畫書及相關證明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師資培育審議會 ...

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

2018年4月16日 — 各大學申請設立師資培育中心(以下簡稱師培中心),應經校務會議通過,並檢具申請計畫書及相關證明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師資培育審議會 ...

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8

條文內容 · 一、修業年限至少二學年;自第二師資類科起每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應修習達一學年以上。 · 二、每學期均應修習課程。 · 三、另加半年全時教育實習。

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原

﹝1﹞ 設有師資培育中心之大學開設各類科教育學程之教育專業課程應修學分數,規定如下: 一、中等學校:至少二十六學分。 二、國民小學:至少四十學分。 三、幼兒園:至少 ...

法規名稱: 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

2018年4月16日 — 各大學申請設立師資培育中心(以下簡稱師培中心),應經校務會議通過,並檢具申請計畫書及相關證明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師資培育審議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