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34條之1存證信函範例
1.提存書2份。2.提存通知書2份(受取權人每增1人需加1份)。3.最新的土地、建物謄本或影本。4.通知優先承買及受領價金之存證信函、回執影本或新聞紙1份(如受取權人 ...,2022年9月13日—(一)書面通知應視實際情形,以雙掛號之通知書或郵局存證信函為之。(二)公告...
土地法34條之1 通知優先購買存證信函範例 - 陳沛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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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8日—本法條所定優先購買權,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他共有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十五日內不表示者,其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他共有人以書面為優先購買與否之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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