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違規
第3條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取消其考試資格:.一、請他人頂替代考或偽造證件應試。二、脅迫其他考生或監試人員幫助舞弊。三、集體舞弊行為。四、電子通訊舞弊行為 ...,依照試場規則第6條第.7款之規定,扣除該科.目成績分。□其他(請書寫違規事項)。□依照試場規則...
附錄一: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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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條.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取消其考試資格:.一、由他人頂替代考或偽造證件應試。二、脅迫其他考生或監試人員幫助舞弊。三、集體舞弊行為。四、電子通訊舞弊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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