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條文
所有條文·一、法律明文規定。·二、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三、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五、 ...,2012年4月2日—A新版個資法引進「特種資料」的概念,對於敏感性資料不得蒐集,包括醫療、基因...
個人資料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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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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