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電信局

...電信事業並辦理電信監理的機關單位,隸屬於交通部。民國三十二年,交通部將以前的電報局、電話局合併改組為電信局,統辦各種電報、電話業務,扮演行政監督與電信事業 ...,交通部電信總局(以下簡稱本局)掌理下列事項:一、電信政策之擬訂及督導實施事項。二、國際電信行政及合作之督導事項。三、電信事業營運之監督實施及第二類電信事業 ...,各區電信管理局掌理左列事項:一、電信長期及短期經營建設計畫之擬議事項。二、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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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信事業並辦理電信監理的機關單位,隸屬於交通部。民國三十二年,交通部將以前的電報局、電話局合併改組為電信局,統辦各種電報、電話業務,扮演行政監督與電信事業 ...

交通部電信總局組織條例

交通部電信總局(以下簡稱本局) 掌理下列事項: 一、電信政策之擬訂及督導實施事項。 二、國際電信行政及合作之督導事項。 三、電信事業營運之監督實施及第二類電信事業 ...

交通部電信總局所屬各區電信管理局組織通則

各區電信管理局掌理左列事項: 一、電信長期及短期經營建設計畫之擬議事項。 二、電信業務之經營、推展及督導、考核事項。 三、電信建設工程之策劃、設計及執行事項。

交通部電信總局

解釋: 監督、輔導電信事業並辦理電信監理的機關單位,隸屬於交通部。民國三十二年,交通部將以前的電報局、電話局合併改組為電信局,統辦各種電報、電話業務,扮演 ...

交通部電信總局公告

公告事項:請於公示送達公告之日起1個月內,攜帶公司大小章及領取人身分證及印章至本局北區電信監理站領取(電話:2343-5920,地址:台北市延平南路143號)。 局長簡仁德.

交通部電信總局

交通部電信總局(簡稱電信總局、或直稱電信局;英語譯名:)為中華民國過往有關電信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隸屬於交通部,1932年成立。原同時負責電信事業的管理與經營, ...

交通部电信总局

交通部电信总局(简称电信总局、或直称电信局;英语译名:)为中华民国过往有关电信事务的最高主管机关,隶属于交通部,1932年成立。原同时负责电信事业的管理与经营, ...

電信局

交通部電信總局,中華民國過往有關電信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1996年將經營部門分割公司化成立中華電信,之後在2006年因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成立而解散。 · 中國郵電電信 ...

交通部電信總局

交通部電信總局(簡稱電信總局、或直稱電信局;英語譯名:Directorate General of Telecommunications, MOTC)為中華民國過往有關電信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隸屬於交通 ...

交通部電信總局所屬各區電信管理局組織通則(民國74年)

一等電信局設人事室及會計室,人事室置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依法律規定,辦理人事管理及人事查核事項;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依法律規定,辦理會計及統計事項。所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