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購買權時效
2021年3月18日—實際的規定在內政部訂定之「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第11點第1款規定:「他共有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十五日內不表示者,其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他 ...,摘要.本文擬先釐清系爭法條所定優先承買權之意義,次論及各種優先承買權之類型及.效力,並提...
優先承買權之效力與行使期間─最高法院九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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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擬先釐清系爭法條所定優先承買權之意義,次論及各種優先承買權之類型及.效力,並提出對系爭法條之優先承買權,各自應對義務人以及第三人發生何種效.力,更進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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