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權定義

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姓名權受侵害者,得請求法院除去 ...,我國法律少有對人格權作正面定義,舉凡為了滿足人格發展的權利,皆可稱之。為了滿足個人對於自我資訊掌控的隱私權。,2022年5月5日—人格權的主體為人,以人的存在為基礎。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隱私權是不可或缺的基本人權,是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

民法§18 相關法條

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 姓名權受侵害者,得請求法院除去 ...

人格權

我國法律少有對人格權作正面定義,舉凡為了滿足人格發展的權利,皆可稱之。為了滿足個人對於自我資訊掌控的隱私權。

什麼是人格權?

2022年5月5日 — 人格權的主體為人,以人的存在為基礎。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隱私權是不可或缺的基本人權,是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 ...

何謂「人格權」? 保護人格權的法律手段

人格權是身為自然人的固有權利,其有人格法益不受不法行為侵害或抹殺之對抗權。而保護人格權的法律規定在民法第18條:「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 ...

權利能力、行為能力、自由不得拋棄與人格權

1. 人格權: 指存在於權利主體之上,為維持其生存與能力所必要,而不可分離之權利,如:生命權、身體 ...

人格權

人格權、名譽,指個人身分、能力、學識、職業與家庭等,影響人格尊嚴形成的各種評價,或稱為人的第二生命,在中華民國民法第18條與第195條列為一般人格權受保護,中華民國 ...

人格權的定義是什麼?有哪些?1分鐘搞懂人格權

2022年5月12日 — 根據民法§195,人格權是一種概括的名稱,凡是維護人的價值與尊嚴的權利,都包括在內,包括生命、身體、健康、姓名、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