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法規

第1條為保育森林資源,發揮森林公益及經濟效用,並為保護具有保存價值之樹木及其生長環境,制定本法。第2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 ...,所有條文·一、為預防水害、風害、潮害、鹽害、煙害所必要者。·二、為涵養水源、保護水庫所必要者。·三、為防止砂、土崩壞及飛沙、墜石、泮冰、頹雪等害所必要者。,公有林及私有林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收歸國有。但應予補償金:.一、國土保安...

法規內容-森林法 - 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第 1 條為保育森林資源,發揮森林公益及經濟效用,並為保護具有保存價值之樹木及其生長環境,制定本法。 第 2 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 ...

森林法

所有條文 · 一、為預防水害、風害、潮害、鹽害、煙害所必要者。 · 二、為涵養水源、保護水庫所必要者。 · 三、為防止砂、土崩壞及飛沙、墜石、泮冰、頹雪等害所必要者。

森林法-編章節條文

公有林及私有林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收歸國有。但應予補償金:. 一、國土保安上或國有林經營上有收歸國有之必要者。 二、關係不限於所在地之河川、湖泊、 ...

森林法

﹝2﹞ 除前項外,主管機關對於保安林之所有人,得限制或禁止其使用收益,或指定其經營及保護之方法。 ﹝3﹞ 違反前二項規定,主管機關得命其造林或為其他之必要重建行為。

森林法施行細則- 相關法規- 相關常用法規

在森林遊樂區、自然保護區內,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設置廣告、招牌或其他類似物。 二、採集標本。 三、焚毀 ...

森林法- 相關法規- 相關常用法規

森林法 · 一、為預防水害、風害、潮害、鹽害、煙害所必要者。 · 二、為涵養水源、保護水庫所必要者。 · 三、為防止砂、土崩壞及飛沙、墜石、泮冰、頹雪等害所必要者。 · 四 ...

臺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

2021年6月14日 — 五、森林區之開發、採取土石及探、採礦有危害水土保持、森林及具有價值之自然資源者,應予禁止。 六、加強辦理集水區治山防洪及野溪防沙治理工程。主要 ...

法律、法規及行政規則

2021年6月14日 — 森林法施行細則 · 一、申請者之姓名或名稱。 · 二、需用林地之所在地、使用面積及比例尺五千分之一實測位置圖(含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及用地明細表)。

森林法| 法規資訊-所有條文

森林之保護管理、災害防救、保林設施、防火宣導及獎勵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國有林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者,有關造林、護林等業務之執行,應優先輔導當地之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