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工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園區事業進口保稅貨品應依海關相關規定,設立保稅帳冊,並指派專職人員辦理保稅業務。園區事業尚未辦妥設立登記而需自國外進口保稅貨品者,得檢具管理局同意廠房租賃文件 ...,區內事業有保稅貨品進出科技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者,應向海關申請監管,由海關核准...
法規內容
-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科學工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 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
- 園區事業
- 園區法規
- 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 工業區設置條例
- 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
- 新竹科學園區法規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最新版施行細則
-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新竹科學園區法規
- 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主計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 科學 園區 設 館 條例
- 科學工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
- 園區 條例
- 科學 工業 園區園區事業 辦理盤存 作業 要點
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以下稱管理局)為便於執行保稅貨品自行點驗進出區及按月彙報、產品單位用料清表、保稅貨品委、受託加工、生產性貨品進出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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